(更新:新增親吻下體涉及法律問題)

台大高材生張彥文昨早在光天化日下,持刀猛砍女友林佩真41刀,還在殺死女友後,脫掉她的內外褲,親吻下體,其怪異行徑,令人不解,據了解,張男向辦案人員供稱,平時與女友在愛愛時,他想親吻女友下體或替她口交都遭拒,當他殺了女友後,認為女友是他的,她的下體也是,他認為既然女友生前不讓他做,她死後一定要來一次,才會脫掉女友的褲子,親吻她的下體,同時跟她(指下體)吻別說再見。

至於張男親吻林女下體吻別,當時林女究竟死亡還是尚有氣息,據張男供稱,當時他看著女友的眼神仍張開,眼神呆滯的看著遠方,但不知其是否已死。由於這個部分涉犯法條不同,如果已經死亡,將可能構成《刑法》247條侵害屍體罪,最重可處5年有期徒刑;如果一息尚存,則將構成同法加重強制猥褻罪,最重則可處10年有期徒刑,檢警將會依照法醫的解剖報告,以及傳喚目擊證人或監視畫面,進行推斷。

張彥文砍殺女友奪命後,也持刀自殘40多刀,最後在警方勸說下,棄刀投降,警方趕緊將他送醫,原本將在醫院待個2、3天的他,今天下午院方會診後認為張男的身體已無大礙,警方在張男辦完出院手續後,立即將他帶往松山分局進行初訊,訊問後於7時40分許移送北檢複訊,檢察官訊問後依涉犯殺人、強制猥褻、侵害屍體罪,且有逃亡之虞,向法院聲請收押禁見獲准。

據了解,張彥文共有三任女友,都是網路上認識進而交往,雖然林女的友人在臉書PO文說,因為二人赴日旅遊發生爭執,張男打了林女一巴掌,才種下這次殺機,但張男向辦案人員供稱,因懷疑林女對他感情不忠,有劈腿的情形,且過於任性,都不會替他著想,兩人發生爭執,吵到要分手,才引發昨晨街頭喋血命案。

張彥文砍殺女友又辱屍的行為,不少網友憤怒的說:「請直接判死刑吧」,也有網友痛批:「直接送去火化好嗎?子彈射你太浪費了!」、「太恐怖了……這已經不是看太多A片才會做出來的舉動了……」,另有網友憂心留言:「他沒救 但他和鄭捷都是一個警訊,家長們應該多注意自己孩子的生活狀況,更別在迷思讀好書勝過所有一切,人生及社會的教育更重要。」(法庭中心/台北報導)
以下網友神回: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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